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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日本入国管理局在留资格申请的最新要求,现需申请者追加如下申请资料:
1、
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、收入证明(要求为不同日期的3份:3月初一份、5月初一份、8月初一份)。
2、
已经毕业的学生,需要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,同时需要提供国家高等教育认证中心所发行的毕业证书的认证(认证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9号理工科技大厦302室,电话:010-68914154-326)。
3、
已经大学毕业的学生,需要提供毕业论文,毕业设计(电子版)
4、 毕业证明书
5、 成绩单(大学四年间)
6、 简历
7、 研究计划书
8、 教授推荐书(大学的教授或者是院长)
9、
日语能力证明(日语学习证明400-500学时)/英语四或六级证明
10、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。
11、
经费支付人的印章(直径一公分的圆形印章,只刻一个姓即可)。
12、
已经参加工作的申请者,一定要提供将来能开具证明的工作单位名称。
13、 小学到大学的详细所在地(请具体到门牌号)。
14、 申请者所提供的现住址一定是要能收到信件的地址。
15、 父母的现住家庭的详细住址、电话。
16、 父母工作单位的名称、详细地址、电话、职务。
17、 请提供白底照片4cm×3cm
10张(根据使馆最新要求)。
18、
全家户口本的复印件,申请人和经费支付人本人页的服务处所、职业、学历,应和所提供的资料相符,户口本的签发日期应为最新的。
19、
经费支付人名义的存款证明(暂时不用开,如果需要临时通知)。
20、 经费支付人的存折复印件(如有请提供)。
21、 健康诊断书。
22、 在日保证人资料(如有)。
注:复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。
所有开具的证明必须使用单位/学校的信笺纸开具,开具时间不能为周六/周日。 |